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9-27 11:38:39 浏览次数:2553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三、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四、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地址: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 邮编:453007 联系电话:0373-332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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