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 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6浏览次数:1231

校内各相关单位:

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 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校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青年博士,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不满一年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即2019610日——202069日期间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人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二、遴选数额及资助金额

2020年度全省计划遴选10名左右,每人在站期间资助50万。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日之后出生)。

(四)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为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科门类或心理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且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见附表1),申报项目不能为涉密项目。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博士后合作导师应该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未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七)参加过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申报人可享受一次优先评选机会(需开具相关证明)。

(八)留学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材料

1.2020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2)。

2.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一式3份(附件3)。

3.设站单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4)。

(二)证明材料

1.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原件一式3份。

2.学术材料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一式3份,由高一级向低一级(即国家、省、市或县)依次写明。

3.所有材料正反两面装订成册,分一式3份。

(三)电子版申报材料

1.2020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申报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证明材料需审验原件)于2020817日上午报人事处博管办(勤政楼308)。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流动站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注重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注重推荐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遴选资格。

(三)为避免重复资助,对获得国家“博新计划”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资助的博士后不允许重复申报;对获得河南省博士后项目启动资助的博士后不重复资助(入选者可选择高一级资助);“博新人才”入选者不重复享受我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


联系人:申陈海3326233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2020年度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优先资助的研究领域。

2.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4.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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